地方开展整改时,只满足于解决台账上记录的问题,对不在此范围内的问题和出现的新困难、新矛盾置之不理,这种行为要不得。整改没有完成时,既要彻底解开既有“死疙瘩”,也要及时消灭不良“新苗头”。
实责任,专人专职实施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旧疮、老病”,优先限期整改。要健全基层调研、征求民意、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收集上报、分析研判、解决到位。要建立动态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标准,从严审核把关,达标一项、销号一项。要从严督导,健全“倒逼推动”机制,对纳入动态管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具体表现、产生根源、影响大小等,推动问题整改。要健全问题回访制度,对销号备案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一时改正的问题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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