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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上月处理27名处级干部

涉及午间饮酒、违规发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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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上月,该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件16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1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111人。

  2013年1月以来,武珞路小学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支付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教师早餐费。洪山区教育局给予武珞路小学校长李天顺行政警告处分,责成该校收缴加班费9350元,金地分校教师补交早餐费25195元。

  7月24日中午,黄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在前川东方红酒店饮酒,区纪委给予李刚行政警告处分。

  2012年9月至今年1月,汉南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彦修与该中心主任俞华商议,违规发放通信补贴、过节费等津补贴共计19792元,区纪委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还违纪所得。

  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时任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冷先元违规收受相关协会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5万元。市民政局给予冷先元党内警告处分,全额收缴违纪所得。

  1月19日和5月24日,蔡甸区永安街严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丙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及孙女满月宴,永安街纪工委给予余丙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送礼金,对用公款送礼的15个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7月2日,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驾驶员廖巍驾公车到乒乓球场打球,化工投公司给予廖巍党内警告处分,追缴燃油费100元。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3:48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