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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看变化——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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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萍乡市

  1.意见建议:出台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

  整改情况:今年4月,萍乡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围绕“抓规模、抓加工、抓组织、抓服务”四个重点,着力强化壮大企业、强化园区建设、强化品牌打造、强化创新发展、强化服务指导。目前,已全面启动投资约10亿元、规模5000亩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将农业项目倾向性安排至园内,引导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加速推动企业集群集聚。

  2.意见建议:职工住房公积金存进去容易,提取使用难,建议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整改情况:今年4月,萍乡市修订并出台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增加了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独生子女购房(含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其父母的公积金和八种可提取本人公积金的规定,取消了购买60平方米以下住房不予贷款和提取公积金的限制。《办法》实施以来,全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00多人次6100多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5.6%和51.3%。

  3.意见建议:开展多占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

  整改情况:今年上半年,萍乡市对市县党政机关多占办公用房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查,全市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总面积2900多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整改总面积近2400平方米,占81.1%。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

  二、鹰潭市

  意见建议:环保局在行政审批方面,调查研究不够,重审批轻管理,工作缺乏指导性、规范性。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鹰潭市环保局加强了行政审批的管理。一是提前介入。主动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联系,通过电话咨询指导、上门服务踏勘等方式,做好前期咨询、环评审批指导及后期跟踪服务等工作,做到选址、环评和环保“三同时”。二是严把关口。从环评及技术准入等方面加强管理,把住污染源头。截至7月,全市共审批项目53个,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选址等环保要求的2个项目不予审批。三是加强监管。对近年来未验收的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检查,督促办理验收手续。目前,已验收工业项目9个,责令达不到验收条件的1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三、赣州市

  意见建议:石城县要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石城县组织力量,对35项财政涉农资金和52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其间,查出违规资金1400多万元,责令调账处理390多万元,收缴入库30多万元,立案查处3起,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四、宜春市

  1.意见建议:农民多代同户、分家未分户,为农民在子女上学、外出务工、购买社保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整改情况:今年3月,宜春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家庭户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户口居民结婚后生活独立可以分户,只要凭结婚证和户口本就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目前,已有660多户村民办了分户登记。

  2.意见建议:樟树市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干部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和服务效能低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3月,樟树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实施方案》,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通过明察暗访、巡查监督、电话核实、信访举报等方式,重点开展乡镇干部“走读风”现象和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松弛“散漫病”专项治理。目前,共通报了17个单位、26人次的违纪违规问题,起到了震慑作用。

  五、吉安市

  意见建议:提高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整改情况:今年4月,经吉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修订完善了《中心城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六、抚州市

  1.意见建议:目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比较突出,要加大化解力度。

  整改情况:今年5月开始,抚州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评查活动。由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牵头,成立由检察官任小组组长,法官、律师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小组,主要针对近年来的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件,按照“确定案件和评查专家、开展阅卷和走访调查、形成报告和评查结论、抓好整改和结果运用”等四个步骤,开展专项评查。其间,全市共评查案件167件,发现102处案件瑕疵问题,纠正1起错案,帮助成功化解4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化解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意见建议:将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放到县一级,以便当地监督工程质量。

  整改情况:今年7月,抚州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批复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下放到县一级。2014年,全市共有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200多个,涉及资金约3.5亿元,均由县一级组织招标备案。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18:08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