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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设“四风”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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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要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定期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又要及时公布整治结果,面向社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根据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对照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项目及其重点内容清单,深化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方面问题,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10个问题。自治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在第一批整治任务基础上,增加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4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区,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监督举报电话:0471-12380,监督举报网站网址:http://12380.nmgdj.gov.cn,从2014年8月20日起受理,受理的主要内容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中央部署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等,将按规定由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4日 09:1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魏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