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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工作方法融入组织工作全过程

广东省揭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叶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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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组织工作始终,必须以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意愿作为第一选择,以群众评价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工作方法融入组织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才能使组织工作更具活力,更有作为。

  谋划组织工作要顺应群众需求。组织工作要贯彻群众路线,必须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组工干部深入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必须把群众需求作为谋划组织工作的根本导向,把组织工作的落脚点放到“解决问题”上,做到群众盼什么就干什么,推动组织工作在攻坚克难中创新发展。实践证明,组织工作必须把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关键问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组织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作为顺应群众需求的重要抓手,逐项研究、逐个破解,从而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最大限度地取信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推动组织工作要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广大群众支持,没有广大群众参与,组织工作创新就无从谈起,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就无法实现。推动组织工作不能脱离群众实际,更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味求新追特,使所谓的“创新成果”成了群众不接受、难以操作的“镜中花”、“水中月”。尤其是组织部门出台的文件、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既有涉及人民群众根本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更有涉及他们当前的、具体的、直接的利益,群众感受切身、十分关注。因此,一定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准确掌握群众对政策的承受度和觉悟程度,使各项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还必须建立在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上。实践证明,组织工作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都是来自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创造。一定要把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中学得会、用得上、好操作、能推广的典型经验,通过“实践探索、基层突破、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形成有利于组织工作的创新做法,做到取自群众而用于群众,使组织工作充满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检验组织工作要运用群众评价。群众意见是最好的标尺。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就是为了给组织工作提供查找问题的“镜子”、衡量成效的“尺子”、改进工作的“鞭子”。通过专题调研、开展“组织部门开放日”活动、聘请部风监督员以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定期分析研判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等方式,为群众评判组织工作、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使“开门评部”、“开门纳谏”等制度执行到位。从群众最为敏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入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从群众最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全面把握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真实看法,从而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组织工作在提高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14:3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