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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多渠道清查“零”容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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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是鹤岗市一名普通市民,同时他还是鹤岗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约请的匿名监督员。他会以普通市民身份在全市各农村信用合作社支行办理业务,并上报不合工作规范的行为。这是鹤岗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自查自纠问题的方式之一。

  8月27日,记者在鹤岗采访时了解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这些“张先生们”切实发挥了监督举报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不良作风的作用:通过监督员及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鹤岗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发现萝北县太平沟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期间,长时间打电话,引起客户不满。信用合作社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给此人以警告处分并扣罚3个月效益工资的决定。

  除各单位自查自纠,鹤岗市纪委还通过组织暗访等形式督查整改、落实整改。暗访中,市纪委发现市城管局两名工作人员有工作时间不在岗、饮酒后上班的现象,遂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两人警告处分,并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城管局以此次违反工作纪律事件为鉴,着力解决违反城管工作纪律、机关工作纪律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通过整改,全局作风明显改善,服务群众能力大幅增强。”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韩文惠说。

  据了解,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以来,鹤岗市坚持深挖细查“四风”突出问题,多措并举清查违规违纪行为,共整治“四风”问题1496件;查处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部门“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59件;查纠收“红包”、工作期间饮酒、借红白喜事敛财等各类违纪问题95件,处理101人。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30日 10: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