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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节”期间发现的违纪线索零容忍零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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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以下简称“三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新疆区纪委、监察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节”期间,要集中力量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月饼等节礼、公款私人宴请、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要针对违纪行为日趋隐蔽等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用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发挥媒体、社会、群众等监督作用,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使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新疆区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教育引导抓起,利用会议、培训、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和媒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重温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要求、守住底线,自觉遵章守纪。要尽快建立完善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配套制度并严格执行,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强监督检查,会同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受理举报、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铁面执纪、严格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的问题,特别是对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对“三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要以“零容忍”“零放过”的态度,逐条调查核实;对构成违规违纪的,要快查严处;对“四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节日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坚持不手软、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实名曝光。

  新疆区纪委、监察厅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网站,并对落实“三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各项要求情况统一组织专项督查。举报电话:0991-12388,举报网址:新疆廉政网www.xjjc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31日 07:5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