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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对“四风”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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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慧敏、放任其母亲向他人泼洒粪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公安队伍;石门县法院民二庭庭长田恢雄上班时间出入茶楼,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常德市将这些被查处的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今年来,常德市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坚持开门整改,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究问责。年初,对37项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开通了举报电话,聘请了监督员,并在本地主流媒体、主流网站上开辟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时”和“晒晒整改成绩单”专栏,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公布。此外,还建立了“公车基本情况数据库”、“群众反映‘四风’热点问题库”、“执法检查人员库”,通过群众举报、舆情反映、暗访发现等渠道,采取现场查访取证、查监控录像、查开餐开房底单、查相关票据、查工作台账、记者跟踪采访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专项整治活动对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促使党员干部办事效率提升。澧县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34个乡镇(街道)、112个县直单位的上班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了一起社区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方法简单粗暴案件,直接当事人、一名社区党支部委员被免除职务,受到纪律处分,社区党支部书记也因其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5月16日,常德市专项治理组接到群众来访,反映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拖了13年未得到执行,受害者家庭出现严重经济困难。专项治理组迅速与相关部门衔接落实,经过协商,5月30日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4:49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