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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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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全区广大干部当好表率、作出示范,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向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做出“4个带头18个不”的承诺:

  一、带头保持政治坚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形式主义、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不超标准使用、占有公有住房,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参加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务宴请、接待活动,非经组织安排不参加任何庆典、奠基、展览、表彰等活动,不参加任何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组织或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访活动。

  三、带头端正用人风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安排家属和子女在本单位和分管系统工作,不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给同级和下级选拔任用干部说情、打招呼,不“跑风漏气”,不封官许愿。

  四、带头加强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廉政准则,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收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钱物,不允许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以上承诺,请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6:13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