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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报3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4人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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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纪委日前通报了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除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奢靡浪费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外,还查处了政治立场不坚定、作风飘浮懒散“两问题”。其中昌都地区江达县4人因擅自离岗、旷工及假满逾期未归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此次通报的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利用公款参与娱乐消费、子女婚礼大操大办等。其中,那曲地区聂荣县发改委主任尼玛次仁利用公款参与娱乐消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昌都地区公安处巡警支队75医院便民警备站站长布穷为女儿举行婚礼大操大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起当事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案件为:昌都地区江达县德登乡德登寺管理委员会警务室干警张嘉贝假满逾期不归、旷工41天;昌都地区江达县字嘎乡觉乃寺管委会干警孙佳梦擅自离岗、旷工51天;昌都地区江达县邓柯乡政府办事员陈乾辉擅自离岗、旷工61天;昌都地区江达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张将擅自离岗、旷工182天。

  中秋、国庆节将至,西藏自治区纪委日前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利用招待所、疗养院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

  西藏自治区纪委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21:5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