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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雪克来提·扎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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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倾注大量心血,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科学分析新疆形势,深刻阐述了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和辩证法,在务实、全面、深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

  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的总体战略是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法治、团结、建设,这三个方面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各有侧重、层层推进,依法治疆是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前提和基础。抛开法治,团结、发展就无从谈起。

  新疆的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由来已久,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根源。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网络有市场,是导致当前暴力恐怖活动高发频发的主要原因。近期发生的暴恐案件再次表明,新疆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中央明确提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也是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培育和弘扬涵盖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义十分重大。

  明确的法律界限有利于正本清源,“去极端化”。如何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习俗、正常信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切实依照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来“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必须以法律界限为依据。其一,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其二,任何宗教活动、宗教事务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政府事务,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不得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其三,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是对宗教的亵渎和歪曲。宗教极端势力企图把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进入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以此裹胁群众,必须严禁其侵袭世俗生活。其四,暴力恐怖犯罪是反人类的罪恶行径,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民族问题,必须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有利于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区域自决,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一方面,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只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群众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另一方面,要注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不能简单地把民族问题按照一般性社会矛盾和纠纷来处理,也不能把不同民族间的一般性社会矛盾和纠纷一概归结为民族问题,更不能把民族问题同宗教问题相互混淆。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做到依法依规、客观判断、冷静处理。

  “积小胜为大胜,图近功至恒远”的思路有利于“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渐进的过程,也是延续的过程。要把做好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和解决长期而复杂的问题结合起来,既要考虑当下的工作是否有利于实现长治久安的目标,也要考虑如何及时有效应对眼前紧迫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既要重视法治在约束管理方面的作用,又要重视法治在教化引导方面的作用。要保持战略定力,新疆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展开;要树立顽强毅力,多算政治账,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不为困难所阻、不为变化所惑,多管齐下,步步为营;要确保精准发力,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从心底里确立认同、增加共荣、生死与共。

  二、完善立法、执法,引导遵法、守法,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

  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以宪法为统帅,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新疆战略地位特殊,面临的问题特殊,做好工作的意义特殊,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法治国家建设立法是关键。推进依法治疆,健全立法是重要前提,也是固本之举。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一是把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疆方略的总目标上来,即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调整立法思路,确保新疆五年立法规划符合“总目标”要求,保证各项立法能够有效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依法治疆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立法,对“三股势力”形成有力震慑,为当前正在进行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断注入正能量。三是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要紧贴民生,进一步加强有关就业、教育、扶贫开发等方面立法,把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好地结合起来。

  法治政府建设执法是关键。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一,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公平正义。第二,把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作为当前斗争的重中之重。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必须高举法律之剑,下重手、出重拳,对暴力恐怖分子进行毁灭性打击。第三,注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把一般性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三股势力”的活动区分开来,把维护局部利益的不当言行和民族分裂主义的言行区分开来,把一般刑事犯罪行为和暴力恐怖活动区分开来,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最大限度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

  法治社会建设守法是关键。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第一,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使人们懂得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无论是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第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群众对于法制的“正信”,需要我们用法治的“正行”来支撑。第三,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一方面,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犯罪,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另一方面,德是法的基础,法是德的集中表现形式,拥有道德自觉、恪守公德的公民才能自觉守法。要善于扩大法治与德治在世俗生活层面的重叠交集,使违法行为不容于街头民间,起到双重约束的效果。

  三、地方人大要积极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

  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新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央、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治疆方略、治疆理念得到有效落实,尤其在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方面,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

  发挥立法主体作用,是人大依法履职的根本所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的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制度,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机制建设,使之更加符合依法治疆的需要。当前,要优先做好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与法治新疆建设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对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为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做好准备。同时,加强反宗教极端活动方面的立法研究,组织专家学者,集中力量、深入探讨立法的可行性,力争有所突破,从根本上铲除“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根基和土壤。

  强化依法监督职能,是人大依法履职的现实体现。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保证依法治疆工作顺利推进。

  发挥各级代表作用,是人大依法履职的依托和源泉。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重要的职务而不是荣誉称号,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新疆有各级人大代表6万余人,应该而且能够在实现维护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中起中流砥柱作用,不仅政治上要可靠,能力上也要强;不仅要具有代表性,也要有号召力;不仅要反映群众呼声,还要肩负起正确引导群众的作用。要强化管理培训,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成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建设法治新疆的带头人,成为带领基层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带头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遏制极端渗透、打击暴恐犯罪的带头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治疆方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特殊重视,对新疆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做好新形势下的新疆工作,需要各民族群众的共同奋斗,需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需要全面精准、务实担当的辩证施策,需要细致深入、果敢坚韧的朴实作风。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新疆的实践,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而不懈奋斗。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22:15 来源:求是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