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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抓紧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面向社会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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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抓紧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

  通知指出,第一批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项目及其重点内容清单,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方面问题;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人情随礼陋习等11个问题;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4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这22项专项整治项目都要抓紧推进,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改到位;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务必取得实效。要定期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布整治成果。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监督举报电话:024-12380(1),监督举报网站网址:www.ln12380.gov.cn,从2014年8月20日起受理,受理的主要内容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中央和省委部署的22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等,将按规定由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16:30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