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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猛药整治“车轮上的腐败”把改进作风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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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江县结合当地作风建设的实际,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腐败”问题,下猛药、出重拳,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让群众见到变化、感到满意。

  上下联动,知耻后勇立行立改。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后,针对查找到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等待、不观望,勇于拿自己开刀,迅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委及时将公务用车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迅速跟进落实,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的暂行规定》。二是强化管理责任。县委把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公务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同时在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和专人负责各自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将暂行规定以县委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让各单位及干部第一时间遵照执行,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平台宣传规定,反映公务用车整改落实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好制度,严明公务用车纪律。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建立严明管用的制度,明确公务用车范围和纪律,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车。一是领导干部用车遵守“四个严禁”。即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和驾驶公车;严禁各级领导干部私带公车钓鱼、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严禁各单位将公车用于个人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八个一律”。即一律使用公务车辆统一标识;一律实行固定地点停放公务车辆;一律实行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备案制;一律实行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封存备案制;一律不准公务车辆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准公职人员向下属单位、企业借、派公务车辆;一律不准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带走原单位的公车;单位公务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其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一律由使用人承担。三是司勤人员管理实行“六不准”。即不准违章驾驶;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乱停乱放和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出行;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不准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公车整治。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规定,强力推进公车整治,根治“车轮上的腐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县四大班子带头遵守,率先垂范,强力推进公车整治,公务实行派车,节假日全部要求司机将公车及时入库封存。二是统一标识监督。对全县公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底子清、情况明的台账,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公车贴标识制度,给全县公务用车贴上统一制作印有监督举报电话、公车编号和字样的标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查追责。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及其派出纪工委加强对所负责联系单位和乡镇的监督,督促整改落实,会同有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按照党政纪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如实登记或采取挂靠私人、企业户头等手段规避监督的,由县纪委监察局按违规收缴处理,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16:5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