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上找问题 “狠”上抓整改 “实”上求成效
石柱凝心聚力整改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人员检查药品账务。
悦崃镇东木村村干部上门受理代办事项。
拆除违法建筑现场。
整改项目 | 负责人 | 牵头单位 |
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 | 王宗德 | 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 |
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 姚庆江、谭新生、付毅 | 县信访办 |
整治违法建设问题 | 何涛、李智 |
县联合执法大队、县城乡建委、 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 县纪委、县监察局 |
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 | 何涛、王宗德 | 县纪委、县监察局 |
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 何涛、王宗德 | 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效能办 |
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 罗勇 | 县教委 |
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 | 余立祥、吴韦 | 县卫生局 |
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 | 何涛、王宗德、余立祥 |
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 |
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 | 何涛、王宗德、余立祥 |
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 |
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 | 何涛、王宗德、余立祥 | 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
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 | 姚庆江 |
县编办、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县财政局 |
整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 陆俊昌 | 县林业局 |
整治出租车违规、陋习问题 | 王宗德 | 县交委 |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石柱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市委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委书记郑平挂帅、11名县领导负责、16个牵头单位、32个乡镇凝心聚力,扎实开展“10+3”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巩固了整治成效。
一、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原则,积极解决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排查出16个拖欠群众款项项目,其中,4个项目已全部兑现群众款项,10个项目已部分兑现,兑现金额共计1983万元;收到群众举报案件9件,涉及拖欠款金额45.7万元,现已全部兑现结案;建立起新开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3372万元。7月18日,李春秋等22人投诉称在忠万高速王场段做临工,包工头胡某拖欠工资11.627万元,接到投诉后,县监察大队迅速处理,7月31日,所欠工资已经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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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负责,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民工工资被拖欠,以及对宅基地复垦费等其他应付群众款项打白条、不兑现等突出问题,做好款项清欠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个方案、包案化解、一抓到底、限时化解”原则,积极整合资源,促进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市联席办交办疑难复杂信访案件31件,已化解22件,化解率为71%;中央及市里交办案件20件,已化解18件,化解率90%。余下案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14年5月29日,县委常委林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接访谭华英,对其进行了政策、法律教育,6月13日,谭华英签订调解协议书和息诉息访承诺书,长达两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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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姚庆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新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付毅负责,县信访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事权责任单位对群众反映信访事项麻木不仁、敷衍塞责、久拖不决、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作风问题,以干部下访为载体,以化解积案为核心,维护社会稳定。
三、整治违法建设问题
坚持“宣、控、罚、查、稳”相结合的“五字方针”,形成“整违”高压态势,建立“县、镇(乡)、村、组”长效管控网络,落实长效管控队伍,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自“整违”以来,全县共排查出违法建设62万平方米,已整改51万平方米,追缴罚款约3亿元。今年以来,追缴罚款1500万余元,罚没处置率达80%以上;移送县法院预审“双没”案件6宗,涉及罚没款1000万余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4人次;妥善化解整违信访,未出现因违法建设整治到市进京非访、集访和重大突发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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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副县长李智负责,县联合执法大队、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实施。重点清理整治全县违章违规的用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在违法建设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突出问题,对已形成的违法建设分类处置,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四、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
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30个行政执法单位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问题自纠自查,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挂牌整改;抽样检查20个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卷宗70件;共排查20个单位涉及执法“三乱”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严肃查处招投标中的违纪案件2件;查处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1件3人。2014年3月,石柱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查处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35.9万元的违法建设领域窝案,该县临溪镇原党委书记周某、原副镇长李某、原镇城建办主任崔某涉嫌在风貌改造、违法建设等方面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以上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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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不准确、不规范、不廉洁问题,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五、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从完善载体建设、治理“中梗阻”入手,建立健全首接首问、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力裁量等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强化考核、硬化奖惩,对2013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的1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表彰,对评议为“差”的6名中层干部给予了免职、调整岗位、诫勉谈话等效能处理;结合深入开展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行动,查找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24个,梳理意见85条,解决实际问题105个,受理办结市场主体投诉13件;开展专项效能督查30余次,专项效能监察3次,下发效能督办单8份,限期整改问题56个;受理并办结效能投诉17件,办结领导交办件18件,效能处理44人次,下发监察建议6 份。2013年10月14日,江津区熊女士到石柱县国土房管局查询无房证明时,先后往返3次7个工作日才办结,县纪委接到投诉后,责成县国土房管局无房证明查询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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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效能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严格加强服务窗口及其人员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召开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通过县内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惠民政策,设置县长信箱、阳光石柱网、114阳光政务平台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并回复群众举报案件。组织100名中小学校长、100名中学教师作出不乱收费、不乱订教辅资料的承诺;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5个;通过电脑排位、分区划片等措施,推行教育均衡化,保障全县适龄中小学生公平、就近入学。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补课2起、乱订教辅资料1起,县教委督促清退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及教辅资料费共15.22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责任人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30%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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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勇负责,县教委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公办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费,教师违规收费补课或有偿家教,建立防止教育系统乱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
全面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公开招标遴选制度,推行“先诊疗后结算”、“预约诊疗服务”等15条便民制度,切实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以来,全县36个医疗卫生单位共766人开展自查自纠,其中119人清退药品回扣41.9025万元,18人清退耗材、试剂回扣5.65万元;受理医疗服务投诉10起、调解医患纠纷7起;处置医闹事件2起,治安拘留1人;查处医疗违法行为61件,其中取缔26件,责令改正35件;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15件,其中立案查处6件,没收药品器械3件,当场处罚2件。2014年3月27日,县卫生局对某镇卫生院原院长私吞村医补助资金,套取医保基金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院长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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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立祥,副县长吴韦负责,县卫生局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医药购销领域搞提成、吃回扣,在医疗服务中收红包、开大处方、搞过度检查等问题,同时整治破坏医疗正常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医闹”行为。
八、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
完善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工作人员去向牌等制度,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有效整治机关“顽疾”。设立干部监督专门科室,每周巡查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0个单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和公开通报率达到100%;创新开展石(柱)忠(县)丰(都)三县联动协作暗访、集中暗访和常规暗访共计25次,开展会风会纪专项督查15次。组成8个督导组,对全县32个乡镇和78个县级部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纪律作风方面违纪违规行为56人次,已查处39起43人次。2014年3月4日下午,县市政园林局园林科林某上班时间看视频,被县纪委暗访发现。根据有关规定,对林某作出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所在单位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取消其201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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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立祥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机关干部不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机关干部纪律约束的长效机制。
九、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7份。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对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28个,收集意见建议12条。今年以来,向全县党员干部及亲属发送廉政短信、警示短信1万余条,618名县管领导作出不大操大办、不违规办酒、不借机敛财承诺;公开举报电话2部、网络信箱1个;开展专项检查3次,集中明察暗访8次;查处干部打牌赌博4起,分别给予5人纪律处分;制止违规办酒借机敛财57例,诫勉谈话9人。2014年2月7日,三河镇四方村支部委员、综合专干沈某以“新居落成、乔迁之喜”为名违规办酒,摆筵席16桌,收取礼金共计5.15万元,2014年6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沈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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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立祥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牵头实施。重点整治党员干部赌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党纪政纪,端正党风政风。
十、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
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违纪违法严肃查处曝光,建立防止基层干部办事不公的长效机制。发放《便民手册》10万册、服务群众事务明白卡10余万张;在28个有赶场习惯的乡镇推行乡镇、村社干部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群众事务全程代办制度;“114阳光政务热线”运行以来,接到群众咨询8233人次,解决群众诉求341件次,立案查处1件;“阳光石柱网”自今年2月运行以来,接到群众投诉82件,办结78件,办结率95.12%;清理违规低保人员500余人,挽回资金100万余元。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石柱县龙潭乡政府综治办专干李某在宅基地复垦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增大复垦面积,收受他人贿赂5.2万元,2014年4月被县纪委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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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立祥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重点整治村(社区)干部落实低保等政策,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惠农资金、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打造公平、公正、阳光型服务环境。
十一、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
按照“全面规范、彻底清理、统一政策、分类处理、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原则,严格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政工作纪律,及时出台“4+2”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不良现象发生。专项清理以来,符合条件已办理调动手续196人,规范续借手续172人,返岗工作207人,辞职辞退200人(含行政开除8人),明确病假(产假)46人,学习进修备案15人,退休31人,通报情况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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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姚庆江负责,县编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牵头实施。重点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拟于今年9月开展全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大督查。
十二、整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清理掌握全县木材加工厂现状,落实措施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加工企业。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警车、消防车1250台次,出警及巡逻1989人次,共清理木材加工企业118家,其中持证经营31家,无证经营87家,现已关停87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5件,共处理处罚161人,没收木材374立方米,收缴罚款82.5万元;对滥伐林木刑事立案12件(其中森林失火案1件)。2014年5月4日,梁平人高某在忠县除治松材线虫病,违规将染病松材疫木32立方运输到石柱,被立妨害植物检疫刑事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正移送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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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陆俊昌负责,县林业局牵头实施。重点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堵住木材非法流通、惩处乱砍滥伐行为。今后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林政秩序。
十三、整治出租车违规、陋习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存在无证上岗、强打组合、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驾驶员拒载、甩客、乱停乱放等现象,对出租汽车进行专项集中整治。整治以来,查处违规出租车35台,罚款18000元,处理投诉78起,处理78起;对强打组合、不按打表计价收费的驾驶人员按上限处罚共计2.26万元,扣从业资格证10分,同时在县内媒体集中曝光,并责令公司对当班车辆停运、驾驶人员学习5天。6月18日接到乘客投诉电话,一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要收20元,态度还恶劣,拒载且欲打人,执法人员核实后,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资格证扣10分、停车学习5天的处罚。通过整治,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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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宗德负责,县交委牵头实施。严肃查处出租车、公交车违规行为。(记者 张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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