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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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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山东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和霸痞分子,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

  进村庄、下社区,深入摸排农村黑恶犯罪线索。为全面摸清农村黑恶霸痞犯罪形势特点,全省公安机关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进村庄、下社区,在田间地头、在农家院里与群众摆龙门阵、唠家长里短,听民声、察民情,搭建警民“连心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群众成为打击黑恶霸痞犯罪的“千里眼”、“顺风耳”。对全省7.16万个行政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托全省打黑除恶信息分析研判系统、警务云平台将排查梳理出的黑恶犯罪情报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对梳理出的黑恶犯罪重点人员逐一建档登记,纳入黑名单,加强动态管控,将黑恶犯罪活动打击处置在苗头之始、萌芽之中。

  稳准狠、出重拳,坚决打击农村黑恶霸痞势力。在深入分析农村黑恶霸痞犯罪行为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优化打击模式,强化工作措施,以雷霆之势严厉打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霸痞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打掉农村霸痞团伙329个,抓获团伙成员1753名,破获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恶性案件,有力震慑了农村黑恶犯罪分子,维护了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同时,组织开展了由刑侦打黑部门牵头,治安、法制、禁毒等部门和派出所积极参与的治安乱点整治活动,共整治集贸市场、风景旅游区、村镇公交车站、货运物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108处,通过集中打击、综合治理,有力扭转了过去治安混乱的局面。

  建机制、管长远,推动农村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坚持“以打开路、边打边建”,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农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农村地区黑恶犯罪打防管控长效机制。一是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立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主抓、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黑除恶工作机制,形成打黑除恶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将打黑除恶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由综治部门牵头,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的综合治理,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等人群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管。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线索移交、源头监管、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及时精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6:57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