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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州:中秋国庆节点 狠刹“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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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要把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日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对全州领导干部发出廉洁短信。

  为刹住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文山州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该州在本地政务网、纪检监察网和文山日报等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重申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月以来,文山州纪委抽调了州、县(市)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暗访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到超市、酒店、餐馆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7日 13:51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