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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准医治形式主义的药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党校 宋黔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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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县指导工作时指出,不能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在开封市考察时他又语重心长地说:“当前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不要做无用功,不能对付和忽悠,不能表面上浩浩荡荡,最后空空洞洞。”笔者认为,只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从知道变成理解,从理解变成接受,从接受变成认同时,形式主义的苗头才能彻底遏制,作风建设才能见常态、见实效、见长效,才能防止活动变形走样。

  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的是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的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只有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才能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在活动中,首先应对“群众是谁”认准、摆正。认不清“群众是谁”,找不准“群众在哪里”,必将导致结果谬之千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单位把群众界定为困难人群弱势群体,把活动简单等同于访贫问苦送温暖;有的单位尤其是机关职能部门,党员占绝大多数,似乎找不到群众,把活动简单等同于例行的民主生活会,浮于表面;有的单位仅把下属看作群众,把活动简单等同于内部民意测验;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本身就是需要被服务的群众,活动与自己无关。

  厘清群众是谁,找准群众在哪里,有助于我们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找准学习和查摆问题的症结,找准立行立改的方向。群众指什么?首先,是指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职责规定服务的对象,包括直接服务的对象和间接服务的对象,窗口单位直接服务的对象自然是群众,无论其是不是党员。而非窗口单位则大多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等来间接服务群众。所以,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只盯着每天打交道的老百姓,也要看到我们履行职责时面向的广大社会受众。其次,在一个单位里,下属就是群众,指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再次,党员、团员之外的,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的人,属群众。最后,泛指社会大众。可见,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层面上,他有可能是群众又不是群众。拥有公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即使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在单位内部他是领导面对的群众,但就他的岗位而言,他也有要服务的群众。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厘清自己的位置,找准群众在哪里,才能有的放矢。

  群众路线是世界观、价值观与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是共产党人的内在道德要求和外在实践能力的统一。践行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方法问题,不仅仅表现为下基层、送温暖等民生工程,更是政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作风建设的问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真正目标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你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触及灵魂,从思想深处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同时把这种世界观转化为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特别是要转化为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保证教育实践活动“不歇脚”“不断线”、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没有这种价值观支撑,教育实践活动只能表面轰轰烈烈,实际空洞无效。

  拧紧“总开关”,应常怀敬畏之心,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首先应敬畏群众,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核心是站在谁的立场,替谁说话,为谁办事的问题。我们党历届领导人都反复教育全党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宗旨不容背离。其次应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清醒认识权力的来源——“权为民所赋”,又清醒认识权力的用途——“权为民所用”,处理好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再次应敬畏历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识到真正的政绩不是体现在高楼大厦和项目,也不体现为GDP,而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像焦裕禄同志一样,他在兰考工作的时间仅有470多天,但他带领种下的泡桐在今天已长成参天大树,惠及广大群众,被当地老百姓称作“焦桐”,这种政绩岂能用在任时间、用项目、用工程来衡量?

  虽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时间结点,但践行群众路线永远没有终点。只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不断加强思想认识,增进价值认同,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才能防止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防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变形走样。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8日 08:40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