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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两村干部接受宴请被处分

群众上网举报 纪委迅速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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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某论坛举报称,临安市高虹镇虹桥村村干部公然索贿,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日前从临安市纪委获悉,网友举报的内容部分属实,在市纪委督促下,9月9日,高虹镇纪委给予涉事的虹桥村党总支书记翁某、村委会主任金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举报人称,自己家开的饭店今年在国土部门办证,需要村里在相关材料上盖公章,却遭到虹桥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敲诈。

  事情曝光后,高虹镇纪委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确认两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情况属实。经查,今年6月至7月间,高虹镇虹桥村村民沈某某因办理土地挂牌出让手续事宜,请翁某、金某某等人到临安市罗曼咖啡店喝咖啡。手续办好后,7月26日晚,沈某某又以感谢为名,请翁某、金某某等人到临安市区一家饭店吃饭,两人接受了宴请。

  临安纪检部门认为,翁某、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农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522”准则,影响恶劣,对其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同时也提醒临安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从该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3日 11:29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