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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切忌“博眼球”

浙江建德 程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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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成果、见成效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然而,在建章立制的具体实践中,有的地方曲解了这一要求,想方设法“博眼球”:以数量论成果,只顾规模效应,搞了一批难以执行操作的“制度摆设”;以档次看成效,说大话,过分承诺,表面上看要求很高,实质上是不可持续的“面子工程”;求全责备,看到其他地方有的,不管自己是不是需要,照搬照抄也搞一个,成了为制度而制度的“重复建设”。

  这些为“博眼球”而出现的“制度病”,都是形式主义在制度建设中的具体症状。让建章立制取得实效,就当摈弃“博眼球”的功利心态。

  应懂“天气”。认真学习贯彻好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对制度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等重点,找准自身需要配套、需要细化的相关制度规定,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应接“地气”。既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经过探索、确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今后工作推进的重点方向、基层群众的普遍需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应聚“人气”。除了确保制度本身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外,每一项制度还应再次接受实践的检验,在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制度执行力的同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制度不断进行补充、完善,提高制度执行的生命力。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09:58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