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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评论员:用改革精神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

——二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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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作风不仅是一场思想上的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上的变革。全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已进入关键环节,确保活动的善始善终,取得人民满意成效,我们要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成效。

  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要不断拓展制度建设的内容,抓好制度的废改立。要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继续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区党委确立的十项制度建设任务,抓住党员干部的思想底线、思想觉悟建制度立规矩,促其真心坚持、不想违背。

  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活经验和管用的办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系统化、制度化,把政治生活准则具体化,做到好遵循、能落实、可检查。有了刚性的制度制约,才能避免改作风“一阵风”,才能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受到遏制和根治。

  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要承接好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制度,同时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的新特点、作风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需要配套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体制机制。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好的制度,关键还在于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就要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要建立完善落实制度的监督奖惩机制, 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制度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注重抓细抓实,盯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不断正风肃纪、巩固成果,努力形成改作风转作风的新习惯、新常态;坚持以上率下,以领导干部严格的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示范带动党员、干部,形成有章必循、违纪必究的浓厚氛围。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很容易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正因为如此,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久久为功,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建章立制,我们就一定能够把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16:28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