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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蔡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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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要实现的中国梦,就是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让每个人都能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

  为了实现中国梦,我们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个奋斗目标,中共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政府连续出台了一些涉及人权保障的新举措,中国的人权事业又有新发展。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年来,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更好的保障。2013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的较低水平,低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全球6%的平均失业率。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4年6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超过13.2亿。教育资源和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注重均等化和普惠化,公共文化资源更加注重向基层社会输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3年中国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实现了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不断畅通拓宽权利救济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严惩贪污腐败,廉洁政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途径和手段日益增多,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之一。

  ——人权法治保障迈出重要步伐。法治中国建设加快推进,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贯穿于立法、行政、司法各个环节。加快推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多措并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

  ——全社会人权意识不断增强。中国已制定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第二期行动计划(2012—2015年)正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和具体指标正得到有效落实。人权教育大众化、专门化取得新进展,又有5所著名大学被确定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目前全国已有几十所高等学校设有人权教育中心,并积极开展人权培训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2013年,中国顺利通过第二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与会大多数国家充分肯定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同年,中国以高票当选2014至2016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目前,中国每年与近20个国家进行人权对话和磋商,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总结中国人权事业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世界是多向度发展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模式。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人群和国家对人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要求,面临和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作为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始终是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始终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二,做到人权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协调。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人权。只有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确定人权发展的重点选项,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权保障。我国始终将经济社会权利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和利益问题。同时,我国注重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

  第三,坚持和平权与发展权的统一。和平意味着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意味着免于贫穷和疾病。发展是和平的基础,和平是发展的条件。我们始终认为,和平权与发展权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多年来,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既有效保障了中国人民的和平权、发展权,也为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和平权、发展权作出了应有贡献。

  第四,处理好人权发展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人权事业无止境,人权发展无穷期。人类历史反复说明,人权保障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应有人权,到法有人权,再到实有人权,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还需要做出不懈努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五,坚持人权领域国际对话与合作。中国历来认为,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国家只有平等对话和务实合作,才能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来,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历来主张对话,反对对抗,更反对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强权不符合民主原则,施压产生不了人权文化。

  人权事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障人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实现充分的人权保障,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真诚希望借助北京人权论坛这个平台,中外人士能够深入交流,集众人之智,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献计献策。

  (此文为蔡名照在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摘要)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06:5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