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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主任:央企在执行党的纪律上不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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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2014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对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国资委党委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在京中央企业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中央企业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铺张浪费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三公”经费大幅下降,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各个企业很不平衡,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不少问题依然突出,个别企业尤其是二、三级企业甚至还很严重。今年1至8月,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81人受到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0个典型问题。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强调,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党性观念淡薄、纪律观念不强,片面强调“企业特殊性”,忘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一些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不落实,贯彻中央精神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措施不具体,工作不得力,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具体问题,在是非面前态度不鲜明,不敢抓不敢管;一些企业纪委缺乏责任担当的勇气,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监督不力;一些业务监管部门把制度挂在墙上,对制度的执行跟踪检查不够,监管不到位。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当前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绝不能在执行党的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打折扣、搞例外。

  中央企业各级党委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来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绝不能踩“红线”、“闯雷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执行纪律上要敢于较真碰硬,要按照国资委党委的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特别是针对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因私护照及因私出国(境)管理、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出入私人会所、利用企业自建培训中心大吃大喝、公款奢侈浪费购买图书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立行立改,不能走过场,不能大事化小,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要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的相关要求,尽快细化、实化、量化相关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坚决根除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要完善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解决制度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及时公开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管理事项,努力打造“阳光央企”。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21:5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