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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的治理之道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胡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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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官当思尽天职,为政尤贵合民心。只有破除“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如此老样子”的“为官不为”现象,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大潮中攻坚克难、披荆斩棘。

  “为官不为”非一朝一夕形成,表面上看是制度的牢笼越织越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导致的“为官不易”,让干部干事的风险更大了才导致“不为”,实则有其深刻的内在根源。一些干部在责任担当上出了问题,把个人得失看得高于一切,满脑子都是为官之道、进退之策。工作中怕担风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凡事等文件,遇事慢半拍。有的地方干部考核不深不实,一些善于投机取巧、钻营、拉关系的人能够得到提拔,“怕出事不干事”、“谁都不得罪”的老好人反而“有好事”,而真正埋头苦干、不跑关系的人得不到提拔重用,出现干部“逆淘汰”现象。破解“为官不为”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淬炼党性修养,增强有为动力。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培养教育制度,增强“三个自信”,切实解决干部思想“贫血”,精神“缺钙”问题,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真正弄清当官“干什么、为什么、比什么、留什么”的问题,找准自身角色定位,明确当干部就是要服务,不能以“特权者、官老爷”自居。要将“为官不为”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曝光,用反面典型来警示鞭策干部。面对知识保鲜期缩短、折旧率加快的现实,干部原有老经验、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导致在工作中处处碰壁,从而产生不敢为、不愿为现象。针对这类干部,要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推动改革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创新实践、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明确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在明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探索出与岗位职责密切挂钩的实绩考核办法。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考核干部的“声名”、“实绩”,并作为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试错机制”。建立试错机制根本意义不在于为失败者免责,而在于提振干事者信心,打开创新发展的局面。改革和创新都没有先例,做的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工作,靠的是敢闯敢试、摸爬滚打的实践,这一过程中难免犯错,对待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的工作失误要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要给予干部干事创业必要的宽容,在舆论上大力支持,努力创造能够“容错”的环境,鼓励干部突破原有经验模式局限和过时的条条框框束缚,尽展才干、创造业绩。

  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效能监督。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程序不变通,坚持在发展实践中考察、识别和选拔干部,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狠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等歪风邪气,既查当事人、又查责任人,以重典治乱、猛药治疴的决心净化官场风气。使那些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不乱为且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得到提拔重用;让不作为、无作为、不能作为的干部“失位”。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坚持完善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制度,坚持任前公示、任中述职、离任审计等。对于碌碌无为的干部,该交流的交流、该调整的调整。加大问责力度,树立“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制定完善问责体系,对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和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11:3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