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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通报1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多名干部被免职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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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宜昌市纪委日前对其中1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16起典型案件中,包括公车私用问题4件、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4件、带彩娱乐问题3件、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件。

  2014年8月8日,正处于试用期内的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邢晓东驾驶公车送女儿上补习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副主任职务。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间,宜昌市28中以现金、实物、购物券等形式向该校教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万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秭归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梅昌元在2013年8月至10月期间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属吃请,并参与带彩娱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有多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午餐饮酒、工作时间上网看小说等原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12:55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