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呼和浩特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据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严明各项纪律,弘扬优良作风,呼和浩特对近日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和林格尔县巧什营派出所借调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12月,和林格尔县巧什营派出所借调工作人员云鹏在负责换发二代身份证工作中有乱收费行为,并将工作期间所有收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给予云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原工作单位。巧什营派出所所长云瑞监管不力,和林格尔县监察局给予云瑞行政警告处分。

  2、回民区城管执法局驻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7月25日,回民区城管执法局驻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马健、莎娜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且马健上班时间睡觉。2014年7月28日,回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别给予马健、莎娜行政警告处分。

  3、托克托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违规执法问题。2014年7月16日,托克托县路政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李立违规私自上路执法。2014年7月21日托克托县交通局给予李立行政警告处分,并在系统内通报。

  4、玉泉区城管执法局驻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8月5日,玉泉区城管执法局驻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源在岗睡觉,工作人员常丽在岗用电脑看电影。2014年9月15日玉泉区监察局分别给予刘源、常丽行政警告处分。

  国庆节临近,呼和浩特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坚决有效防治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1日 17:42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