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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基层协商民主落实好群众路线

廖清成 冯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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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我们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着眼于保障公民权利和提高治理能力,在坚持群众路线过程中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培育协商民主理念、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创新协商民主方式,激活和调动广大基层民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进而从机制上保证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培育协商民主理念引导公民有序参政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运用协商民主来化解基层治理中的社会矛盾,引导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让人民群众在理性对话之中实现利益均衡,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

  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功能已逐渐被人们所认可和接受。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基层群众民主协商精神的不足。因此,培育基层群众的民主协商精神,推进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是培养基层协商民主精神的重要途径。基层各级党组织应积极宣传协商民主精神,并利用协商民主形式为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供合法渠道,通过平等的对话交流,促成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合作意识。通过无数次的协商与合作,民主协商精神就会自然而然地在群众身上产生。群众也会更习惯于理性思考,通过面对面的协商与谈判达成共识,从而有效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

  协商民主通过培育独立的政治人格,使广大群众能开始用理性的目光审视自己的权利要求,形成宽容的文化精神和理性妥协的习惯,避免政治狂热与政治偏执的行为取向。一旦基层群众具备了理性、对话、妥协、节制与宽容的现代民主精神,就会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宽广的视野、更理性的方式参与社会活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所形成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就会相应地促使协商民主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接受和运用,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守宪法信仰,树立对社会事务的责任感,最大限度地将社会变迁中产生的新的政治力量纳入现行政治体制内,而这正是实践协商民主最为重要的精神力量。

  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提升协商民主质量

  坚持群众路线,既是一个理性认识的过程,更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实践证明,要使协商民主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就必须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进程,才能发挥最广泛、最持久、最有效的作用。

  严格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基层协商民主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公正为民、公开透明、公平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对话、交流、协商机制,以便让不同的各方利益主体能够在现有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共同参与、决定和解决相关的问题和事务。各地党组织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与不同特点,对协商程序予以制度化规定,严格基层协商民主的协商流程,包括“为何协商、和谁协商、协商什么、何时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如何执行、协商结果处理反馈”等,从而形成一套明确、具体、规范的程序,强化基层协商民主的约束力,提升协商民主程序的权威性、法定性、有效性。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主渠道作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还必须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主渠道作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不仅包括委员之间的议事协商、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的咨政协商,还包括委员与群众之间的社会协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机部分进行全面部署和贯彻落实。这就要求各地应积极探索政协委员深入群众的有效机制。

  搭建协商民主的制度平台。协商民主,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代表特定的利益主体,以高度组织化形式,及时准确地表达利益主体的诉求,通过协商形成体现多数利益主体意愿的决策。基层党组织应积极完善支持基层协商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积极搭建民主协商、行政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企业协商、劳资协商、民主听证会等协商平台,使基层协商民主成为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进共识的重要平台,把协商民主作为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有效形成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有利于基层事务协商人员确定、议题选定、机制运行及事后监督等,就能够形成坚持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创新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形成社会发展合力

  发展协商民主,就必须顺应社会发展日益加快、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群众素质日益提升、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维权意识日益强烈和参政愿望日益增强的实际情况,总结各地基层实践经验,不断创新协商民主新机制。

  完善党组织的民意吸纳机制。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需要基层党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而基层党组织也应以协商民主为内在的追求动力。基层协商民主是群众进行集中讨论的公共平台,因而群众参与的实践及其发展对深化协商民主的建设有直接的推动作用。群众参与的意愿是随着利益诉求的提升与体制吸纳参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强的,政府对群众参与的主动吸纳无疑会起到推进群众参与的积极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按照信息时代民意传播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通过人大、政协或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协商民主,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促进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双向互动交流。作为一种协商对话过程,协商民主鼓励群众通过互动交流的形式参政议政,促进了基层政府与群众的信息沟通。这种沟通方式,既能够让政府将协商视为民意收集的渠道,又能促使群众更好地把握政府的决策动机和决策过程,使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建构起良性的政治互动机制,这既增强了政府工作的有效性,又提升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积极发挥网络协商的互动功能。在信息时代,信息化重构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交往方式。网络表达具有传播主体大众性、传播方式及时性和传播载体超时空性等特点。协商民主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民情传播迅速的特点,不断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协商互动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通过这些机制,把各种不同的合法利益诉求纳入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情民意,减少了群众诉求表达的随意性和无序性,有助于社会问题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6日 10:30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