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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多措并举推进“三转”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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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平县多措并举,把推进基层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到实处。

  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该县大力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要求做到不准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不准担任与主业无关的职务,分管参与的其他与主业无关工作必须限期脱离或移交。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将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监督落实、执纪办案、工作创新和日常工作4项任务,明确15项具体工作目标。

  量化考核机制,加大督导问责。该县按照科学化、精简化、可量化原则,出台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考核办法,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点考核查办案件、线索排查、廉政预警、信息反馈等4项内容,并加大案件检查分值比重。明确对年度考核倒数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的,建议调整其岗位。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督导,实行半年一述职、年终一考核,对落实“三转”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基层纪检组织,明确1名常委、1个业务室联系督导,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通过法规讲解、案例分析、专家辅导等方式,共开展集中培训10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00余人次。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定期填报《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自查申报表》,并建立专门档案,留存备查。同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督查小组,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苗头性问题,通过谈心提醒、诫勉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违规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

  一系列有效举措,促使基层纪检组织职能转变。今年1—8月,该县初核案件89件,同比增长22%;立案89件,同比增长22%;结案88件,同比增长72.5%;党政纪处理88人。(通讯员 赵凤山 记者 叶娟娟)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7日 09:20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