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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十六个决不允许” 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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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据了解,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方面的正式文件,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意见》主要依据党内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央和中央纪委提出的新要求,归纳总结了我省近年的经验做法。”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从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06:13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钟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