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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施甸县“四级联动”就地就便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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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云南施甸县构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县”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在村民小组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村民小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吸收老党员、退伍军人等参加,把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作为服务第一现场;在村委会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每半月召开1次碰头会、每月召开1次调解员会议,排查化解村内较大矛盾纠纷;在乡镇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疑难纠纷进行联调联处;县委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督查督办组、综合协调组等负责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并成立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调解复杂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16:0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