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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阳光整改 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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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黄岩区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黄岩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回应问题,从中找准整改方向,分批确定整改项目。各项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一一落实,并建立“区领导领衔、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参与”的机制。

  黄岩区实行“阳光整改”,及时向群众公布项目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该区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单位负责人。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省委督导组直接予以约谈或上门约谈。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09:40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