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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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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月16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纪委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控范围和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及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有关事项报告。对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谢绝的不应收受财物,事后退还或按规定上交组织处理。对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19:22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