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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大事记:1956年1月—195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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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

  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订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的议定书和中朝货物交换议定书。

  20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南日就和平统一朝鲜问题答英国记者问,指出:朝鲜的统一,一定要由朝鲜人民自己来和平解决;只有一切外国军队撤离南朝鲜,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才有保证。

  2月

  14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举行会议,“联合国军”方面企图把破坏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责任转嫁给朝中方面。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少将在会上严正驳斥了“联合国军”方面的谎言,揭露了“联合国军”方面企图取消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从而使停战协定失效的种种事实。

  25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举行会议。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在会上根据停战以来已经确立的各种事实和有关记录,揭露和谴责了“联合国军”方面过去和目前所进行的目的在于废除朝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种种破坏行动。

  4月

  9日 中国政府受朝鲜政府委托,向“联合国军”方面提议召开一个有关国家的会议,来讨论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和和平统一朝鲜等问题。这一建议遭到“联合国军”方面拒绝。

  28日 朝鲜劳动党发表《为了祖国的和平统一宣言》。宣言反对一切外国干涉,建议召开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国际会议,并建议成立一个由北南朝鲜代表组成的常设委员会,具体讨论朝鲜的统一问题。

  5月

  10日 志愿军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平壤举行。会上,志愿军政治委员李志民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志愿军委员会作了自朝鲜停战以来党的工作的总结报告。大会在经过充分讨论后,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报告中对于朝鲜停战以来志愿军工作情况的估计和所指出的今后的基本任务,并决心为实现志愿军今后的光荣任务而进行不懈的斗争。大会于19日结束。

  31日 朝鲜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在8月31日以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武装部队将裁减8万人,军事装备和作战器材将作相应的裁减。还宣布,只要南朝鲜当局不先动用武力,北方绝不对南方动用武力。

  △ “联合国军”方面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会议上,片面宣布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停止在南朝鲜各个口岸的视察小组全部撤离南朝鲜。朝中方面立即予以驳斥。

  6月

  1日 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揭露“联合国军”方面违反停战协定,以大量增援性武器装备南朝鲜军,并纵容南朝鲜对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人员使用暴力等行为。谴责“联合国军”方面拒绝召开有关国家会议,协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和和平统一朝鲜等问题。2日,朝鲜外务省发表同样的声明。

  4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致函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同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实行瑞典政府在3月10日提出的关于暂时撤回特定口岸的视察小组的建议。

  △ 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揭露“联合国军”方面一贯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并要求“联合国军”方面撤销片面废除中立国视察小组的声明。

  4日~5日 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一致决定:建议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同意暂时撤回根据朝鲜停战协定驻在双方军事控制区域内的中立国视察小组。

  7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致函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同意暂时撤回中立国视察小组,但不准改变其职权。

  △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举行会议,朝中方面首席代表郑国禄在会上建议军事停战委员会双方向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表示:一、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职权不准有所变更;二、视察小组从朝鲜南北双方撤回,是暂时的措施。这一建议被“联合国军”方面拒绝。

  9日 驻在南朝鲜仁川、釜山和群山三个口岸的朝鲜停战中立国视察小组全部暂时撤回到板门店本部。

  10日 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联合国军”方面在拒绝召开朝鲜问题会议后,片面宣布停止履行朝鲜停战协定中关于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和视察小组在“联合国军”控制区内活动的条款,这是公然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

  19日 美国送给南朝鲜的2艘各2000吨的驱逐舰到达南朝鲜镇海港。这是《韩美共同防御条约》中美国许诺给南朝鲜27艘舰艇的一部分。

  7月

  12日 朝鲜和苏联两国政府代表团发表联合公报,支持就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举行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

  10月

  27日 毛泽东致电金日成,感谢他对志愿军赴朝参战6周年的祝贺。电文说:“中朝两国人民的兄弟友谊通过保卫和平的正义斗争和两国经济、文化关系的增进正日益巩固和发展。”

  11月

  7日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通过裁军宣言。宣言呼吁南朝鲜当局在北朝鲜实施裁军的情况下,裁减自己的兵力,并且不要把原子武器运进南朝鲜;尽早召开国际会议,以撤出外国军队,保障朝鲜的和平统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20:54 来源:中国军网 编辑:王壹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