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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评论员:迈向法治建设更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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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兴则国家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展开新的蓝图,法治建设迈向更高境界。10月24日,天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原则,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重要保障,紧密结合天津实际,把全会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首先是法治的国家。法治既意味着更完备的制度与秩序,也意味着更多的公平和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这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这个总目标,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正是以法治为改革护航。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人们常用“前所未有”来描述今天的改革。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都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以破解,改革的每一次向前推进,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带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改革才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蓝图已定,主线清晰。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使命,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迅速行动起来,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目标任务上来。紧密结合天津实际,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崭新一页,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关切,凝聚起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5日 08:55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