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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会贯通 学深学透

——一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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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大精神是总源头,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同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依法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全党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思想认识的提高最终体现在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09: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