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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规定 政务服务窗口禁用“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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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对窗口队伍建设提出了八条“硬杠杠”,旨在改善政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针对服务窗口“人员固化或更换频繁”、临时聘用人员“待遇边缘化”等现象,《通知》明确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是依法授权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对连续3年获得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应列为派出部门的后备干部人选,派出部门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时应向窗口优秀工作人员倾斜。(记者朱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06:17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