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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评论员: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四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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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军队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军队,必然军令如山、军法如“刀”。

  “令严方可肃军威,命重始足整纲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明确任务,作出总体部署,必将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严治之军,所向披靡;无治之兵,百万无益。我军历来重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以严密的组织、严肃的纪律、严明的作风著称于世。从深入人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深入开展的普法教育;从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到把“依法治军”先后写入《内务条令》和《国防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力度不断加大,部队的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军队建设领域的具体运用。当前,我国安全环境更趋复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社会各种思潮和观点交锋激烈,对军队的渗透影响具有隐蔽性、侵蚀性、危害性;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解决大量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所有这些,都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主动适应我军所处内外环境和担负使命任务的深刻变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才能有效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发展,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现在,我军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上还存在不小差距: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军事法治工作体制不够完善,官兵的法治理念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彻底告别“人治”思维和“人治”模式,就不可能把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法者,治之端也。”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紧紧围绕强军目标,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转型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健全适应现代化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完善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在全军形成党委首长依法决策领导、机关部门依法组织指导、部队依法实施行动、官兵依法履职尽责的良好局面,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1日 07:36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