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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依纪依法 正风反腐

——三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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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建设与惩治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依纪依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一些腐败分子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我们必须冷静清醒认识形势,保持定力、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没有好的作风作保障,我们党就难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无法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必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作风建设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要抓常、抓细、抓长,抓节点、抓具体、抓深入,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加大日常检查、监督执纪、公开曝光力度,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我们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要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逐步实现“不能”。最终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真正做到“不想”。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延伸阅读:

  融会贯通 学深学透——一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严字当头 从严治党——二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2日 16: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