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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为“权力”干预司法设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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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记录与责任追究制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设立了“高压线”,一起来看今天的权威访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和破坏。在一些司法案件中,在权力“隐形”之手的干预下,使法律的天平倾斜,制造出了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家认为这为权力干预司法立起了高压线。

  此外,为了鼓励法官、检察官积极排除干扰,勇于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说不,《决定》还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专家指出,公正司法最重要的基础就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与追究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亮点,将会有效遏制“以权压法”的潜规则,提升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20:11      来源:央视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