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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坚定信念推进中国特色的“依宪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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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宪法的政治属性决定了中国的“依宪执政”和西方的“宪政民主”存在本质的不同,今天的《权威访谈》继续解读:中国的“依宪执政”不是西方的“宪政民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宪法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各国的宪法不尽相同。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行使权力的方式。这个作为中国宪法的最本质特征,与西方国家的宪法明显不同。

  专家指出,宪法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实行三权分立,这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并被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

  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但决不能改掉我们的根本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的“依宪执政”更符合中国国情,更有利于维护宪法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必须树立的坚定信念。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19:56      来源:央视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