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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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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1个月 11市明确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区域

记者11月13日从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全省11市政府陆续发布建成区黄标车限行通告,从11月17日起,全省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包含以下内容:

一、认真开展排查。环保、公安交管等部门集中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数据排查,特别对单位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车辆、营运车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小微型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重点排查。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将告知车主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符合申请淘汰补贴政策的,及时告知淘汰补贴优惠政策、流程、时限等;对逾期未报废车辆的所有人,要严格监督查处。

二、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予以强制注销。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

三、对黄标车实施限行。2014年11月10日前,各市政府将依法发布黄标车限行通告,公布各市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通告划定区域,依法对黄标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查处检验机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防止检验机构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检验行为。(记者 左燕东)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5日 10:50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