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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狠刹村“两委”换届选举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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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西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从严落实山西省委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制止,发现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以下9项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重从快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是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二是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三是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四是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五是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六是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七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八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的;九是其他影响选举人意愿的变相贿选行为。

  通知指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未能认真负责、消极应付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05:51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