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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中心组学习会

切实把法治精神贯穿到组织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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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在组织工作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抓好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要把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目标,把取得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是否有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观念淡薄作为调整处理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树立“依规治党”理念作为“部风”建设的重要内涵,进一步提高落实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民族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抓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苏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嘎查村党组织主要责任人、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重要部署作为组织部门的重要任务,抓好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为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3日 10:04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