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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行为对核心价值取向的重要影响

天津市委党校 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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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不仅是社会活动的率领者、引导者和组织者,同时也是社会精英、事业成功的代表,他们的行为举止、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成员有着重要影响。领导干部是众多社会成员,尤其年轻人学习的榜样和效仿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领导干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作用超过其推动作用。

  从家族聚会中发现的问题

  一次普通的家族聚会,反映领导干部的行为作风,对社会核心价值取向的重要影响。

  第一,坐席安排,官尊民卑。按照家族传统文化,在家族聚会中坐席安排通常应按长尊顺序安排。但笔者发现目前一些家族聚会中坐席的安排大都按照家族成员中官职的高低,安排坐席。即便是长辈,由于无官职也被安排在次席,而拥有官职的小辈却被安排在高于长辈的坐席上。

  第二,敬酒仪式,民敬官、官不敬长。传统家族聚会中,小辈向长辈敬酒致敬是最基本的礼仪。但在现在的家族聚会中,无官职或者官职级别低的家族成员向有官职或官职级别更高的家族成员频频敬酒,而拥有较高官职的家庭成员,则不去向没有官职的平民长辈敬酒。

  第三,官职较高家庭成员的行为影响其他家族成员对于传统文化道德规范的遵循。由于在家族聚会中,某些官职级别较低或者无官职的小辈始终围绕官职较高的家族成员,因而,导致一批小辈家族成员都没有去向家族中的平民长辈敬酒。

  造成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

  公共权力私用,唯上、唯官之风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官僚作风是造成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

  第一,公权私用成为人们获得诉求解决的途径。社会成员之所以在家族聚会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甘愿放弃传统文化道德礼仪的遵循,而重视与掌握公权力、拥有官职的社会成员建立关系,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希望通过拥有官职的人手中所掌握的公共权力,获得个人利益诉求的解决。

  第二,唯上、唯官、不唯民的作风对社会及成员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一方面,由于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领导干部长期脱离群众,工作中养成唯上、唯官、不唯民;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在评估、选拔任用干部中,民意影响机制不够完善,滋养了干部唯上、唯官、不唯民的不良工作作风。这种唯上、唯官、不唯民的不良作风不仅在体制内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三,个别领导干部将官僚作风带到家庭生活中。由于一些领导干部长期居于领导岗位上,习惯了人们对其的尊重和服从。因而忽视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应遵循的社会传统道德伦理。这一部分人不正确地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高于平民百姓,坐席高于平民长辈是应该的,给平民百姓家族成员敬酒感觉会“掉架子”。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除以上原因之外,领导干部为避免亲朋好友委托其利用公权力解决个人诉求,也是其回避社会成员的重要原因之一。

  领导干部行为作风对于社会成员价值观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

  领导干部特殊的社会影响力,使其成为价值观引领的关键人物,对于社会成员价值观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

  第一,领导干部是社会成员所信任的人。领导干部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率领者和组织者,因而,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信任。领导干部的行为、态度、价值取向,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所以,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成为社会成员价值判断的指引。

  第二,领导干部是受社会成员所敬仰的人群。领导干部是决策者,问题的解决者,所以,社会成员会追随领导干部所做出的价值选择。

  第三,领导干部是年轻家庭成员的榜样。领导干部属于精英群体,一般都被认同为家庭成员中的杰出人物。因而,领导干部普遍受到家庭成员的钦佩,并成为家长教育子女学习的榜样和年轻人效仿的对象。所以,领导干部的行为、态度、价值取向对年轻人的价值观塑造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领导干部应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好推动工作,还应自觉地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作用,成为社会成员价值观判断的旗帜。

  第一,应重视弘扬和遵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习俗。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自觉遵从和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习俗,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偶像作用,用优秀传统道德文化规范自己的举止言谈、行为作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影响其他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人。

  第二,提高公仆意识,摒弃官僚作风。作为领导干部应时刻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自己与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平等的同事关系,不是“君臣”关系;在社会上,自己始终是人民的公仆,不是封建官僚。因此,领导干部不管是在单位中还是在社会上,都应将自己置于普通社会一员的位置,而不能将自己置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上。

  第三,正确使用手中的公共权力。领导干部手中的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公权私用。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公权的使用原则,消除特权思想,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正确处理好亲情、友情与公权使用原则之间的关系。

  第四,提高通过自身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每位领导干部应肩负的责任,而领导干部通过自身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具有现实价值。领导干部行为举止、态度作风中所反映出来的价值取向,对于引导和带动社会成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潜移默化的强大影响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应利用自身拥有的特殊社会影响力,肩负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作用。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00:42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