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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民法治教育提供切实保障——教育部组织马工程专家热议四中全会精神进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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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出版使用的马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之一。资料图片

已经出版使用的马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之一。资料图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推动《决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一份摆在法学研究者与教育者面前的神圣职责。

  自2004年起,我国高校普遍开设的全部17门法学课程教材,都被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范畴,在中央统一指导下,汇聚了我国法学领域最为精良的学术力量,严格把关、精心编写。今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新部署,也对法学教材的编写与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

  怎样认识全会精神进教材的重要性?应当着力建设什么样的法学教材体系?如何切实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融入教材?日前,在教育部组织召开的马工程法学类教材课题组专家座谈会上,近百位法学类教材编写专家济济一堂、踊跃发言,围绕四中全会精神进教材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教材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基本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都是独一无二的。应该通过法治教育引导青年树立这种自信……”虽然已对全会精神了然于胸,《国际公法学》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曾令良仍从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委员张力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中获益良多。“四中全会公报、《决定》以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和平发展的伟大征程将步入全面法治的新时代。”曾令良心潮澎湃:“我们法学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责任与使命之一,便是编写修订马工程法学类教材。据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顾海良介绍,截至目前,由中央组织编写的《法理学》《宪法学》两本教材已投入使用,而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其他法学课程教材业已完成教学大纲编写,正在进入写作阶段。四中全会的召开,为编写工作提供了最新指引和莫大动力。

  “编写好马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基本遵循。高校法学学者特别是工程教材编写组专家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以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吃透全会精神,编好工程教材。”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指出。

  教材是一课之本。只有精心编好教材,才可能“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应松年认为,四中全会首次在党的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而马工程法学类教材就是“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的重要部分,其重要性“怎么理解都不为过”,所有参加编写的专家学者都应感到自豪、全力付出,为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贡献心力。

  令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重点教材《法理学》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张文显感到振奋的是,在四中全会文件起草过程中,法学界积极参与,专家建议稿中的许多观点都在中央文件中有所体现。同时,在各大媒体的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栏目中,许多被邀请的解读者都是马工程专家。“可见工程在法治建设重大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下一步,更重要、更广泛的作用,一定是体现在工程法学类教材的编写上。”

  法学教育水准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尚待形成

  要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首先需对我国当前法治理论与法治教育发展水平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对此,专家们感受深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不断进步,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民法学》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王利明总结道。他认为,30多年来,我国法学教材一贯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教材的内容也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应用于教学的基本效果是良好的,对于培养法治人才、提升法学教育功不可没。

  张文显指出,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和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也正在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凝聚着法治的中国经验,包含着法治的中国元素,彰显了法治的中国精神,描绘了法治的中国道路,必将打破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规定,消解西方法治中心主义的影响,有利于增强亿万人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也将引起法学研究的深度变革,显著提升中国的法治化水平。与之相应,我国法学教育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现在活跃在法治工作当中的骨干人才,80%以上都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自主培养起来的”。

  然而,不足依然客观存在。“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还未能全面贯穿于教材和课堂之中。”王利明指出。他以民法教材为例说明:“我国民法理论最初受前苏联影响较大,目前深受德国法的影响。近几年在推进法学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倚重西方文献、轻视本土研究成果的现象。有的学者写文章只注重援引外国文献,甚至在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成果中,也着重以外国学者的观点作为论证依据。”

  “越是如此,越要旗帜鲜明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法学意识形态主阵地,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张文显认为,在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掌握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并重点打造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法治队伍和教研团队,编写一批权威、准确、能够有效应用于教育教学的法学核心教材。

  专家们一致认为,经过三十多年实践积累,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开展十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成熟的教材编写机制和审议机制,如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明确主编和执笔者、健全教材审议流程等。这也是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教材编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此前提下,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吸收西方理论,自觉抵制西方价值观侵袭,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及时准确地纳入为教材体系。

  翻开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认识落实到行动,才能带来进步与提升。参加讨论的专家学者来自法学学科各个领域,围绕各课题组的具体任务,他们就教材编写或修订提出了许多可操作性建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与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大任务直接关联。全会提出的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与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所提六项要求基本精神一致,但提法上略有区别,编写时要注意改变。”应松年指出,由于该教材还包括行政诉讼法内容,因此,编写时不仅要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还必须融入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公正司法的一些要求。

  针对《商法学》的学科历史、发展现状,编写组首席专家范健向自己提出四个问题:如何把依法治国理念深入贯彻到我国商法体系和商法原则中;怎样处理好政府监管的市场自由、企业自制之间的关系;如何吸收改革开放30多年来立法经验中的教训,补足短板;如何与时俱进,在商法领域中确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贸易等的地位。寻求答案的过程,就是精心编写、不断深化教材内容的过程。

  曾令良则主张运用法治中国与国际法治相结合的思维方式编写《国际公法学》教材。“《国际公法学》的编写应阐明国际法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宏伟战略中所遵行的‘法’的组成部分,应适当强调中国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密切关系,充分展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和立场,展示中国积极践行国际法治的成就和贡献,并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原则,为提升中国在新的国际规则形成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供与时俱进的国际法学理支撑。”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能在外国学者所构建的理论笼子里“跳舞”;教材内容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反映我国国情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并对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现实问题提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从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应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增加学术含量,使其时刻保持前沿性……王利明提出的教材编写原则,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已经翻开,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春天也已来临。理论工作者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力全面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法学教材作出应有贡献。”专家们讨论认为。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06:25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