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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颁发实施《军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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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军委领导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颁发《军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细则》,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军和武警部队施行。这是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军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范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各级各类人员依法履职用权,维护权力廉洁运行,纯洁巩固部队和提高战斗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细则》深入贯彻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策指示,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围绕有效防范、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法手段,紧紧抓住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梳理问题隐患,细化思路举措,明确目标要求,对军队人事管理、财经管理、工程建设、油料管理、物资和装备采购、医疗卫生、房地产管理、招(接)待服务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规范,为各级开展重点领域预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为增强预防工作针对性指向性,《细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充分吸收2006年、2009年四总部《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颁发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紧贴当前职务犯罪发案实际,明确了军队重点领域的基本范畴、重点领域易发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和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措施、组织领导,以及各领域预防工作的基本思路,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44个高风险环节、需要防范的130余个突出问题,逐一细化展开,明确防范措施,着力消除职务犯罪滋生因素。

  《细则》还对如何推进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如何强化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的惩戒警示功能,重点领域业务部门如何发挥“系统抓、抓系统”的预防主体作用,发案单位针对查办案件如何搞好专项治理,军事检察机关和保卫、纪检、审计等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以推动重点领域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8日 06:39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