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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出台《意见》深化“四风”“两问题”“一薄弱”整治 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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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西藏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深化“四风”“两问题”“一薄弱”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推动集中整治“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和改进作风转为经常性工作,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总结运用经验。坚持严字当头、树好标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气;坚持强化学习,切实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找准靶子、抓住要害;坚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坚持边整边改、注重实效,不等不拖、立说立改,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敞开大门、接受监督,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以良好的作风推动事业发展。

  二、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整改任务

  推进专项整治。紧紧盯住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0个方面整治重点,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特别是把在反分裂斗争中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等问题作为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力量攻坚。

  落实整改任务。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两方案一计划”、个人整改措施、个人整改清单和公开承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全面客观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回应群众关切。对照查摆问题中梳理出来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前能够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完成,暂不具备条件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注重从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出发,竭力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

  建立整改台账。对每项整改任务建立台账,明确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助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

  坚持开门整改。凡是可以公开的整改事项,采取公示、通报等方式,让群众清楚整改的内容、措施、达到的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班子的整改情况每2个月通报一次,个人的整改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接受群众评议,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深化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又要抓好班子、下级党组织和联系点的整改。各级班子成员要主动摆进去,自觉承担起班子的整改任务。对言而无信、整改走过场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上推下卸、边整边改再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形象工程”。

  上下联动整改。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整改事项,要明确相应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共同研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区直行业部门、垂直管理部门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部门行业特点,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上下联动整治任务,制定专门方案。

  三、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承接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等制度规定,建好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理论学习、坚守岗位、直接联系群众、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制度,建立完善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领域特点的作风制度体系。

  提高制度质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标出“雷区”、划出“红线”。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基层党组织在制度建设中,要删繁就简,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使制度便于理解和执行。

  规范权力运行。区直部门要带头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地、县、乡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事业单位要健全内部决策、管理程序和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强化制度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制度,按制度办事用权。强化正风肃纪,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守政治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患得患失、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抱有幻想、追随十四世达赖集团、参与支持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牢固树立西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决惩治腐败。

  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等活动。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将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开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促进团结统一。积极倡导互相尊重理解、互相信任支持、互相帮助关心的良好风气,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正能量。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以班子团结带动党员干部的团结;坚持“三个离不开”“五湖四海”,不以地域、民族划线,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凝聚力量,进而促进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

  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作风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作风教育专门课程,各类主体班次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必修课,增设作风建设教学模块单元。

  改进机关作风。大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调查研究,规范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等,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县、乡、村、寺庙制度,深化干部驻村、干部驻寺、城镇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等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工作。区、地、县三级机关工委和乡镇党委牵头负责,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反对“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和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

  严格考核评议。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综合研判,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特别注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民族观正确、基层经验丰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的干部,注重在反分裂斗争一线、驻村驻寺工作、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使用干部。

  六、着力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

  夯实乡镇政权。把政策和资源向乡镇倾斜,充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坚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经验丰富、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着力抓好乡镇党政班子建设。

  建强村(居)组织。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加大选派党政机关干部、转业军人、大学生村官到村(居)任职力度,继续从各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大对新进“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理清部门延伸到村(居)的公共事务,让基层有能力、有精力为群众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每个行政村、高校每个班级每年发展一定数量新党员。坚持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把党组织建在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建在农牧区村组上、建在“双联户”单位上、建在城镇社区楼院上、建在便民警务站上、建在媒体网站上、建在高校班级上、建在驻寺干部队伍上,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

  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抽查考评。建立健全地、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注重保障激励。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每年从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中考录一定数量公务员;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视察检查、述职评议、专项督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2015年适当时候,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自查,自治区党委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同时,各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做好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工作指导,认真抓好中央活动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落实,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各级督导组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持续传导压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每项承诺得到兑现。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的宣传报道,针对重要问题刊发言论评论,发挥好舆论的引导作用。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形成抓整改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记者 王雨霏)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30日 10:26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