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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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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1月28日从河北省纪委获悉,该省近日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对被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有2起案件涉及干部公车私用:石家庄市农业局干部周树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皇岛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张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并由单位支付事故赔偿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2起典型案件涉及大操大办婚庆和乔迁事宜问题:唐山市乐亭县审计局干部张顺侠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河县西流乡吕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范继威以乔迁新居名义设宴请客,违规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还有2起典型案件涉及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张秀海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丘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邸锁山办公用房超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3起典型案件分别是: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董会台,副院长高风亮、杨丽莉,2014年8月在山东学习期间,公款吃喝,受邀到景点游览,董会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高风亮、杨丽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肥乡县东漳堡乡派出所所长王贺民对治安管理员李某在该所使用警用办公笔记本电脑看电影、玩游戏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定州市盐业公司经理郭立强,工作日中午饮酒,下午在办公室睡觉,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张素娟 陈英华)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0:5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