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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进“三基”建设

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令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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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这对青海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促进依法治国落地生根,要靠“三基”作支撑;加强“三基”建设同样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在法治化轨道下做好“三基”工作,在“三基”建设中落实法治,要求我们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加强“三基”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切入点贯穿始终。

  以树立法治理念为引领强化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不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法治组织,就不会建成法治社会。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不高,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习惯于行政命令,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这种现象和问题与依法治国精神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相背离,与有权受制约、用权必依法的现代法治基本要求不相符。问题倒逼思路,理念引领实践。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必须坚持以法治理念为引领,用好法治思维这个“校准仪”,审视判断我们的基层党组织是否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是否具备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能力素质,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否与依法治国精神相统一,切实通过健全完善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强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党组织书记队伍、着力纯洁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党员干部队伍以及扎实组织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等各项务实管用的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推进动力,充分发挥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以推进规则治理为抓手打牢基础工作。按照规则办事、依靠法规治理,既是做好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根本举措,也是把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基层的有力抓手。当前,基础工作粗放,责任不清、底数不明,工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不主动、执行不给力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打牢基础工作,首先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从“依法治事”抓起,自觉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废立并举,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于法周延建制度、于事简便抓落实,使基层干部议事有规则、工作有遵循。要推进精细化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引入各级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岗位责任制,着力推动党政机关各项工作精细、务实、高效。要推进村(居)民自治,依法落实村(居)民自治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社区事务决策、评议机制,完善村(居)规民约,推动村、社区事务全面公开,提高村、社区组织民主管理水平。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打消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

  以培养法治素养为主线提升基本能力。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培养锻炼起来的。没有意识,就难有思维,更不会有习惯性行为。不注重实践,不善于运用,只“知”不“行”,就难有具体操作能力,更不会有真正的修养和过硬的素质。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重点在学习,关键靠实践。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强化法治意识养成,一切以合法依规为先导,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越雷池半步,彻底改变重权力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误区,使法治思维逐渐成为自发的心理需求。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着力强化法治实践,干工作、定决策、办事情,要多想一想合不合法、依不依规,特别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棘手问题、利益冲突时,要多用法治思维、少用人治话语,多用法治途径、不用违法手段,真正把依法办事作为行动自觉和行为准则。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促进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3日 10:1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