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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培育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

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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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创性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卓越的政治远见和高超的政治智慧,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纲领性文件。

  深圳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早、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把“法治化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率先推进市场、政府、社会、法治“3+1”综合改革,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法官职业化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率先作出探索。市委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五届十九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重点工作方案,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党校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重要学府,作为锤炼党性、坚定信仰的神圣殿堂,作为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阵地,我们必须按照市委的要求,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发挥教学科研优势,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努力成为现代治国体系的研究基地和培训基地。

  以“三大建设”促进干部法治思维养成,当好提升干部法治能力的“加油站”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深圳经济特区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也先行先试、不断探索。我们党校也在逐步深入探索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突出“三大建设”,培育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干部的法治能力。

  突出思想建设,引领干部树立和筑牢法治思维。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全市党校系统进行新课公开招标,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社会主义法治与党的领导”“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等,开发一系列法治专题课。结合深圳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前海开发开放战略平台,也就是“三化一平台”的改革主攻方向,开发“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深圳司法领域改革实践”等特色课。建立教学培训、组织管理、教学研究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近期,拟在全市各单位、广大干部中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状况调研,掌握市委市政府、各级各部门对参训干部的具体要求,掌握当前干部的思想状况、能力状况、作风状况,掌握干部参训的目标与任务、需求热点、重点和难点,按照“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开发新课。通过新课上线,把全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纳入各个培训班次,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突出能力建设,推动干部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优势,把“深圳创新思想库”法治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组织学员就深圳法治建设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加深理论认知。发挥现场教学的优势,在已有的41家教学基地基础上,增加法治教学基地,优化提升教学效果。发挥虚拟实践的优势,在原有媒体沟通和应急管理情景模拟实训室的基础上,增设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等新的情景模拟实训室。发挥新网络载体的优势,进一步建设好“深圳干部在线”、党员干部微博、微信等教学平台,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增强学习磁性,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突出作风建设,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近期,我校将在学习培训、新课开发、集体备课试讲、主体班授课的基础上,好中选优,组成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主的宣讲团,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积极投身于对市、区两级干部群众的宣讲工作中。通过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和认真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以“三个提升”发挥研究宣传阵地作用,当好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智囊团”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总目标和法治理念,党校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用。我们要做到“三个提升”,更好地发挥党校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的职能。

  提升宣传质量,强化法治意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近期我校将组织全市专家学者,召开学术研讨会,推出一批解读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论文章在报纸、杂志和网站发表。通过专家解读和学习研讨,将对法律的认同和对法治的追求,内化为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提升教材质量,传播法治理念。教材建设是科研基础工作,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材建设非常关键。我校将在前期专家解读的基础上,组织研究队伍,发挥各优势学科力量,结合学员实际和各方需求,融入深圳特色法治建设要求,合力编写专题教材。要让法律课程进党校,包括宪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等重要法律。

  提升研究质量,服务法治建设。依托“创新思想库”载体,汇聚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和来自一线部门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聚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发展”等问题,立项深入研究。同时,积极促进“教研相长”,推动思想库课题与教学实践的相互转化。依托“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深圳论坛”、校学术沙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个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与研讨,推动特区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以“两个结合”加强自身建设,当好依法治校的“排头兵”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校必须以法治的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两个关系,推动两个结合,确保履行好新使命。

  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推动依法治校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决定》要求:“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不是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改革也不是随心所欲、轻举妄动。改革创新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而法治要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一方面,我们办学要遵循《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推进党校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党校发展过程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前不久,我们梳理汇编了《新课开发管理制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等29项规章制度,内容覆盖教学、科研、行政与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同时开展了“一校两制”深化改革研究工作,在现行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探索改革创新方案。

  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推动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我们党校要一手坚持依法治校,一手坚持以德治校。要在严格遵守党校办学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效能,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同时,要大力提倡以德治校,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把好人才的引进关、培养关和使用关,提升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作风形象的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提升。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 09:44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