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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清理出678辆违规公务用车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四川省209人因违规发钱物受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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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整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使用车辆的问题。记者从省政府12月8日召开的全省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整改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下一步将加强工资发放管理,津贴补贴必须通过财政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对违规购置使用车辆的问题,既要集中清理纠正突出问题,又要细化规定,规范管理,建立防止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查处违规发放奖金、工资、补贴案件184件

  省政府通报,从今年3月开始,按照省委党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省开展了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11月起,按照省委部署,再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

  截至11月28日,全省清理违规出台文件585件,违规项目3369个,违规发放奖金、工资、补贴共计4.55亿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对已清理出的违规奖励性补贴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贴补贴、自立名目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全部停止执行;487个违规擅自出台的奖励性补贴政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文件、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的文件被废止;对严重违规需清退的,已按规定退回1.6亿元;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规发放奖金、工资、补贴案件1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9人,其中11月7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处理15人;部分市州已按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规范执行政策的具体办法。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清理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备案机制,加强工资发放管理。各地要细化完善本地严肃财经纪律、禁止乱发奖金、工资、补贴的具体措施办法,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不得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

  对违规车辆处理彻底不留隐患

  根据省政府通报,自11月7日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省清理出违规公务用车678辆。其中,超编138辆、超标90辆、违规借用441辆、违规换用7辆、违规租用2辆。查处公车私用行为9起。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公车问题专项整治任务。首先是严格政策界限,抓紧纠正处理,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要抓紧认定违规车辆,凡是没有处理到位和新出现的问题,这次必须处理彻底,不留隐患。要按照规定规范处置违规车辆,凡是调剂使用处置的,车辆调入单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车辆有空缺编制;拍卖方式处置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公开组织实施。其次是开展重点检查。登记自查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瞒报车辆问题,违规车辆的认定是否全面准确,误报误认违规车辆的情况是否属实;编制核定情况,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各种类型和用途的公车是否全面实行编制管理等。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10:11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